关于开展2023年度华为“智能基座”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在有关高校建设教育部-华为“智能基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的通知》,教育部通过并建立了一批“智能基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以深化信息技术领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协同创新,培养一批适应和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卓越工程人才,我校是全国入选的72所头部高校之一,根据《华为智能基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合作协议》等相关协议内容,建设期内每年评选出一批在华为鲲鹏、昇腾、华为云方向中表现突出的学生,由华为公司出资设立华为“智能基座”奖学金,以下简称华为奖学金。为做好2023年度华为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华为“智能基座”奖学金的评定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评选组织
本科生院学生交叉创新中心成立华为“智能基座”奖学金评定工作委员会进行初级评审,华为负责复核。
三、奖学金金额及人数
此次评选共30人,每人奖学金额:5000元(税前)。
四、奖励对象
重庆大学参加鲲鹏、昇腾和华为云等相关课程成绩优秀的本科生以及对智能基座社团作出突出贡献的本科生。
五、评选条件
1、政治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刻苦努力,学业成绩优秀。
2、业务条件
(1)按照鲲鹏、昇腾、华为云和公共四个方向分别设置标准,学生可以选其一申报,鲲鹏、昇腾、华为云每个方向各约10名获奖学生,公共方向不超过2人;
(2)根据申报方向,满足奖学金评选标准(见附件1)的学习必备项和实践必备项中的要求。
六、评选流程
1、学生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于2023年11月5日24:00前提交华为“智能基座”奖学金申请材料,具体如下:
(1)华为“智能基座”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
(2)“智能基座”相关课程成绩证明、鲲鹏/昇腾方向线上课程综合考核或认证、华为云相关认证(见附件2)及其他支撑材料等(注:成绩证明(加盖公章),综合考核,相关认证等材料,必须要有截图证明,所有支撑材料须整理进一个PDF文件中);
(3)申请表及支撑材料电子版打包后以“智能基座奖学金申请—姓名”命名后发送至邮箱 sxic@cqu.edu.cn。
2、专家评审:本科生院交叉创新中心组织专家专家组开展评审。
3、华为复核:华为组织专家对初审名单资格进行复核。
4、结果公示:复核结果在本科生院交叉创新中心网站公示。
附件1:奖学金评选标准
附件2:华为云方向的有效微认证清单
附件3:华为“智能基座”奖学金申请表
学生交叉创新中心
2023年10月17日